立法會今(30)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就明年度保安施政方針進行辯論。議員區錦新關注過去被拒入境人士,當局多年均只是指以根據內部保安綱要法執法,並沒有具體指出相關禁入境人士究竟觸犯當中甚麼法律,冀當局能就此作出說明。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回應時例舉出多個國家及地區的禁入境條例與本澳作出對比,而澳門的保安綱要法中亦有列明:存有強烈跡象顯示利害關係人企圖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危害本澳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活動,相關人士禁止入境;他又指,本澳法律中早有清晰列明,反觀其他國家則沒有,反問澳門是本身有法例的地方,為何不可以有出入境管制。他強調,有關國家安全是憲制義務、公民義務,沒有討價還價餘地。(編輯:陳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