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味店老闆李先生表示每個塑料盒貴幾毛錢,但食物不會加價。(梁雄業攝)
壽司店負責人指,用光店內發泡膠盒後便打算改為使用塑料盒,但具體到哪裏入貨也說不準。(梁雄業攝)
生態學會會長何偉添接受訪問時表示同意環保局的減塑初衷,但操作上只是「做騷」,實際作用不大。(梁雄業攝)
行政長官批示,由明年(2021年)1月1日起,本澳禁止進口及轉運發泡膠製一次性餐具包括餐盒,餐碗、杯及餐碟。
本報訪問食店有關看法,其中燒味店老闆李先生表示早有預案,待手頭上的發泡膠盒用光後,便會改用塑料盒盛載食物,他指一箱塑料盒比發泡膠盒貴幾十元,即每個塑料盒貴幾毛錢,但食物不會加價,笑言:「加價你都唔買啦。」但生意仍要照做,只好默默接受。
有壽司店負責人亦指,用光店內發泡膠盒後便打算改為使用塑料盒,但具體到哪裏入貨也說不準;被問到取消發泡膠盒的原由,她表示不清楚,亦不知道發泡膠盒與塑料盒同為即棄物料有何分別,但都會順從政府意思。
生態學會會長何偉添接受訪問時表示同意環保局的減塑初衷,然而局方管制發泡膠盒進口轉運,卻沒有提供替代方案,食店只好轉用次一級便宜的塑料盒,使用後也是不可回收的廢物,他笑言操作上只是「做騷」,實際作用不大。
他建議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應多以宏觀角度着手,取消發泡膠盒後同時提倡使用可降解的環保盛載器皿,或同時禁用塑料盒,都是可行方案,但目前只禁發泡膠盒是多此一舉。(編輯:梁雄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