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勝表示,大廈的一眾業主均反對有商舖在大廈門口外走廊裡設大型外牆招牌,事件歸根究底是有關法律存在問題。(陳宇東攝)
大廈業主指商舖招牌燈光造成光害問題,雖經市政署及環保局了解後,招牌燈已關閉,但其存在的安全隱患仍未解除。(大廈業主提供)
陳德勝指作為大廈的管理機關卻無法對大廈公共部分的作出規管實屬無稽,冀當局能正視及規管相關大廈外牆招牌問題。(陳宇東攝)
位於新口岸廣州街的怡珍閣業主向傳媒反映,在廣州街內街某商舖招牌造成長期光污染,對於大廈住戶居民造成影響,而有關大廈業主及物業管理公司作出勸籲不果,及後報警有市政署人員到場,涉事商舖亦未有理會;有關業主亦指內街的外牆招牌也存在安全隱患,當中《分層建築物公共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存在漏動,冀相關政府部門正視有關問題。
怡珍閣業主委員會主席陳德勝表示,大廈的一眾業主均反對有商舖在大廈門口外走廊裡設大型外牆招牌,一來招牌的燈光會造成光污染,影響到大廈停車場出入車輛司機的視線,造成危險;二來該類招牌伸展到街道上的範圍甚廣,對途經行人亦造成安全隱患,萬一出現招牌下墮等意外傷及途人,後果將不堪設想。
而根據在2018年8月生效的《分層建築物公共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中規定,關於「地面層獨立單位在自身所屬的物業範圍外牆裝設招牌、廣告或其他支撐物及組件,而無須經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許可」。陳德勝指,上述法律嚴重剝削了全體業權人對其私有財產的使用及管理,所以業主會及物管公司多次對商舖作出勸籲,唯有關店舖亦未有理會;及後報警後有市政署及環保局人員到場了解,認為招牌的確造成光害污染,商鋪才將招牌燈關閉,但其存在的安全隱患仍未解除。
陳德勝指,上述事件歸根究底是有關法律存在問題,作為大廈的管理機關卻無法對大廈公共部分的作出規管實屬無稽,若日後不幸發生意外,又由誰來負責。他冀當局能正視及規管相關大廈外牆招牌問題。 (編輯:陳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