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地產經紀僅因兒子與另一男孩玩耍時被抓傷,一怒之下毆打對方外公(一名74歲老翁),導致老翁死亡的案件。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地產經紀被改判4年6個月徒刑。案件在一、二審時,涉案地產經紀均被判囚6年。
案件發生於去年4月,涉案36歲的姓顧地產經紀,因兒子在下環街市兒童遊樂區被另一名男童抓傷,要求男童找家長解決,顧某隨男童返回對方打鐵斜巷住所,爭執期間打傷男童的外公,老翁最終傷重不治。
終審法院認為,相關犯罪刑幅應為2年8個月至10年 8個月徒刑,加上被告為初犯,有穩定的家庭、職業及經濟生活。在中級法院裁判後已支付了被判處的 237.9萬元賠償,顯示被告有悔意和盡可能彌補自己 親手造成的「惡果」,因此裁定改判4年6個月徒刑。(編輯:劉凱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