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再現一單假結婚案,司警較早前接獲舉報指,一名本澳鄭姓男子與一名內地歐陽女子涉嫌假結婚,並稱女疑犯在內地原育有的兩名兒子亦成功取得本澳居留權。現有跡象顯示其觸犯「具特別價值文件」罪,當局現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辦。
疑犯姓歐陽,女性,38歲,澳門居民,職業報稱莊荷。
司警經調查後找到歐陽疑犯,其稱因內地工作薪酬太低,以想改善生活為由於2006年向其親戚阿姨提出此假結婚行騙方法。當時,其阿姨與鄭某為情侶關係,在其安排後,兩人終於2006年1月9日在內地結婚,直至2010年11月10日成功取得澳門居民身分證,其後歐陽疑犯在2011年入職本澳博彩公司。期間,歐陽嫌犯又與原內地丈夫分別於2010年及2016年誕下兒子,當時並向政府作出假聲明,稱其是鄭某的兒子。歐陽疑犯承認與鄭某假結婚,而鄭某則因患有重病,需經常出入醫院,因此當局未能將其帶回警局調查。 (編輯:黃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