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押解11名嫌犯上警車,再送往檢察院處理。(張庚睿攝)
司警檢獲部分手提電話及手提砲腦作為證物。(張庚睿攝)
司警近日針對盜用卡資料網上消費犯罪進行打擊,並且成立特別專案小組,當中涉及透過App store平台盜用信用卡資料的案件進行針析,亦結合情報進行相關調查工作,並成功破獲兩個相關犯罪集團。
司警發言人稱,案件中共有11名嫌犯被拘捕,分別有兩個犯罪集團成員,第一犯罪集團成員有四人,包括:姓Van,28歲越南籍男外僱,報稱為餐飲服務員;姓楊,25歲台灣女外僱,任職公關;姓黃,25歲本澳男子,任職娛樂場;姓趙,28歲本澳男子,任職娛樂場。
第二犯罪集團成員有七人,全為本澳居民,包括:甄姓26歲男子,系統分析員;楊姓29歲男子,任職運輸工作;黃姓20歲女子,學生;林姓20歲女子,學生;冼姓30歲女子,文員;宋姓21歲女子,學生及潘姓34歲女子,客戶服務主任。
發言人公布案情稱,經深入調查後,成功鎖定兩個從事盜用信用卡資料的犯罪集團。在2020年11月26日,司警採取拘捕行動。
第一犯罪集團涉及五名作案男女,警方在行動期間分別在鵝眉街、林茂堂以及黑沙環的住宅單位和新口岸賭場,拘捕上述四人,有一名人士在逃。
經查問,其中楊女為骨幹成員,她供稱在一線上遊戲認識兩名內地人,對方指可提供信用卡資料予她盜刷,每次盜刷可賺取約15元人民幣,之後有關人士更一次過提供約5,500元人民幣報酬,供楊女招攬下線。
楊女供稱,由於她的帳戶在盜刷信用卡資料後被封鎖,但因仍有大量信用卡資料須盜刷,之後成功在10月初招募了四名同事及朋友加入盜刷,其中三人分別為Van、趙和黃某。
司警對三名下線人士查問後,三人均供稱與楊女為同事,在她指示下利用相關信用卡資料盜刷,每筆盜刷楊女會給予30至40澳門元不等報酬,由今年10月初至本月中,共使用約17張信用卡,並成功盜刷120筆、當中涉及75,000澳門元款項,獲利約5,500澳門元,但楊女一直沒有支付報酬。
而第二個犯罪集團涉及七名犯案男女,其中宋女為骨幹成員,她透過上線向內地犯罪集團主腦獲取信用卡資料後,再由本澳成員分散使用,透過手提電話App store平台利用盜取所得的信用卡資料充值,每筆盜刷收取約25澳門元報酬。司警透過學校安全聯網機制及電話傳召,昨日到涉案男女的住處將他們拘捕。
經調查,上述七名涉案男女成功盜刷約100筆,當中涉及不少於100張信用卡資料,至今每人獲利25至3,000澳門元不等報酬。司警表示,相信第二個犯罪集團是近日「翊星行動」中搗破的其中一個盜刷信用卡資料犯罪集團的分支。
而第二個犯罪集團作案手法為集團骨幹提供一個遊戲帳戶予下線,再盜取信用卡資料及CVV碼等,及後要求下線用自己電話綁定信用卡資料,再用此資料登入遊戲購買價值約99.99美元或49.99美元的代幣,再把代幣充值至遊戲帳戶,及後再在網上黑市出售圖利。
司警現已「電腦詐騙」及「犯罪集團」罪將11名嫌犯移送檢察院處理。 (編輯:黃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