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為歐文龍(圖中)案中被告人之一。(互聯網圖片)
據本澳葡文媒體報導,葡國司警應澳門政府請求拘捕一名在本澳觸犯貪污罪的商人,據聞是已被澳門法院定罪被判刑、但一直身處葡國的本澳商人林偉。葡國司警的聲明並無透露該名商人的身份,只稱他在里斯本居住,現年64歲。不過,林偉代表律師包偉鋒已發出聲明澄清,林偉將被引渡回澳的消息是謬誤。
林偉代表律師包偉鋒的聲明中表示,林偉是葡國公民,除非特殊情況,否則葡國政府不會移交本國公民。聲明又稱,林偉在澳門的刑事責任已於 2017年 11月11日被宣告消滅,初級法院並已向澳門司警發出命令,撤回在國際刑警對林偉的紅色通緝令。
林偉為歐文龍案中被告人之一,擁有葡國國籍,在案發後棄保潛逃至葡國,一直缺席聆訊,其後被判八項行賄罪成立,判囚六年十個月。(編輯:洪偉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