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現行有關官員問責的法規制度仍有不協調之處,將聽取意見起草法律法規。(馮達輝攝)
梁安琪談跨部門合作:行政長官說部門存在本位主義,我認為不一定有,當年回收狗場時跨部門一齊出來,好專業的。當時政府提出藍天工程等等,現時兩年多後計劃又不見了。
議員梁孫旭關注官員問責制度議題。(馮達輝攝)
公共行政領域的施政方針著重強化公務員管理培訓、完善權責體系架構及電子政務等多項工作。(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提供圖片)
公共行政改革是本屆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行政長官賀一誠在上周發表《施政報告》時,罕見以嚴厲措詞批評公共部門存在「敷衍塞責」、不願承擔責任的情況,強調會堅決予以糾正,絕不「諱疾忌醫」。立法會昨日舉行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辯論會,公共行政改革、公職招聘、官員問責等多項議題成為討論焦點。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在官員問責方面,今年不論在紀律程序或刑事法律方面都做了研究,明年將會就此提出相關必要的法律法規。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昨日在立法會行政法務領域施政方針辯論會上被問到行政長官賀一誠對公共部門提出的批評,認為目前公務員的服務水平未達到市民的期待。張永春對此表示,行政長官對公共行政部門存在一些看法,但也多次肯定公職人員的工作,特別是疫情期間。至於特首提到「閉門造車」,張永春指是少部分公務員的問題,他們習慣坐在寫字樓內憑經驗工作,缺少「實事求是、實地考察」。他指,行政長官在針對一個工作時,很多時間會親身去了解,包括荔枝碗、橫琴口岸等等,行政長官會自己坐車去看,「不會拉大隊」,即時了解情況,即時與各部門溝通,避免推出的政策「太離地」。
建立健康公職環境
對於官員問責的問題,張永春在施政方針引介中提到,會對完善領導級主管人員的權利義務及紀律責任的規定進行分析研究,以為下一階段修改相關法律打下基礎,並會在部門重組過程中對相關局級部門的法定職權作出梳理和檢討,提出具體方案。
張永春在回應議員蘇嘉豪、梁孫旭的質詢時指出,政府很重視官員問責制度,明年將會作出相關「功夫」,聽取意見及起草法律法規,並會作出提案,不只是紀律處分及刑事處分,是要建立健康的公職環境。
現行法律制度存在不協調之處
張永春解釋,雖然《施政報告》中未有提到太多官員問責制的內容,但政府對官員處分本有明確規定,若主要官員在政策制定過程中,以及下屬部門或實體在施行上級訂定政策時存在失誤,需要向行政長官負責,若領導人未能盡忠職守,根據領導級主管人員通則及補充規定可被免職且不獲補償。
官員若謀取個人利益而違反法規、濫用職權或不作為亂作為,將交由廉政公署負責調查,在紀律程序和刑事責任上嚴格追究,「這種問責是最重要、最有效的官員問責」。
但張永春也承認,現行法律仍有不盡完善之處,目前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雖有規定相關權力及義務,但沒有針對主要領導人員的紀律制度,只能應用一般公務員紀律制度,兩者存在不協調之處,如法律規定刑事程序和紀律程序是分開進行,刑事程序進行時會司法保密,令到紀律程序難以進行,都存在不協調;另外若官員退休將無法追究,而濫用職權追溯期僅五年,這些都有需要進一步研究完善。
將簡化公職招聘程序
至於公職招聘與職程優化方面,張永春在引介時明確說明修改《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法案的審議,並著手展開下一階段職程優化的研究工作,檢討現行公務人員調動制度,訂定公共部門人員配置的原則,控制人員總量的增加。公職招聘上則將檢化公職職程設置及招聘程序,促進內部流動,合理運用人力資源。
在跨部門合作方面,當局重點跟進了公共道路重複開挖及樓宇滲漏水兩個項目。經過分析現行法律的規定及解決問題的難點,建議透過創設新的法律機制,避免同路段的公共道路在非緊急情況下三年內重複開挖,以及解決樓宇滲漏水「入屋難」及相關業主不配合檢修的問題。
立法會昨日舉行行政法務範疇施政方針辯論會,就相關領域議題展開辯論。 (馮達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