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道路三年內不可重複開掘

張司:或增罰款制度提升工程質量
25/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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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或增罰款制度提升工程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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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或增罰款制度提升工程質量
張司:或增罰款制度提升工程質量

政府期望透過罰款制度提升工程質量。(資料圖片)

立法會今(25)日辯論行政法務領域2021年度施政方針政策。議員胡祖杰關注跨部門合作機制,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指出,澳門沒有共同管道、電訊鋪線等亦需開掘道路,張永春認為是澳門實際情況,目前政府是有跨部門合作,包括交通局、管線公司等,認為現時協調制度有完善空間,主要是明確公共道路是否需要在該時段及地點開掘,他建議涉及開掘的部門加入參與討論,而施工完後至少三年不可以任何理由重複開掘,除非緊急情況,「例如爆水管,唔整唔得」。

張永春續指,政府正考慮制訂行政法規,規範公共道路工程施工,將對不能更好控制工程質量和工期的承建商處以罰款。張永春稱,目前公共道路工程批給以價低者得為主,工程質量差和工期超時等的情況時有發生,政府期望透過罰款制度提升工程質量。

張永春重申,「該制度不是實施後就不掘路,澳門一定一直掘下去。」特區政府只是不希望道路掘完又掘,需要以法規訂定制定。(編輯 : 鍾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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