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行政改革更好服務市民
25/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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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效率緩慢、官員有權無責一直為社會詬病,雖然行政改革已施行十多年,官員問責制亦實行已十年,但均成效不彰,為回應社會要求,本屆政府施政重點之一就是改革公共行政。立法會將於今日舉行全體大會,辯論下年度行政法務領域施政方針政策,公共行政改革將是辯論焦點。

行政長官賀一誠本月16日發表下財政年度《施政報告》,總結今年施政時,在報告中以嚴厲措詞指出公共部門存在的各種問題及批評部分官員工作態度,「政府施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主動謀劃、不積極作為現象;保守觀念有餘、創新意識不足,不願承擔責任和風險,不主動因變求變思變,甚至對居民和社會的訴求視而不見、敷衍塞責,習慣於閉門造車、空談闊論的情況;跨部門的協調合作還不夠順暢,部門本位主義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對公帑使用的監管還有較大改善間;一些領域法律滯後情況還較為嚴重,甚至影響新興產業發展和民生改善,種種問題和現象多為長期積累所形成。」

澳門回歸祖國後經濟發展迅速,公共行政需要追上社會發展。2007年6月特區政府已提出《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從政策過程改革和政府內部管理改革兩方面,規範中高層人員權責和義務,加強問責要求,理順分工,解決「政出多門、各自為政」,提升施政績效,以改善迫切問題如交通、住屋、城市建設、人力資源等。

2010年12月,政府頒布《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通則》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守則》,推行官員問責制,規範主要官員基本原則及義務,明確指出主要官員政治上向行政長官負責,並就下屬部門或實體施行上級訂定政策失誤承擔責任。

然而,輿論批評行政政革及官員問責制一直未認真落實。公共行政改革涉及人員管理及各級官員權限規定,本澳現行行政授權制度,是葡萄牙30多年前實施的副秘書長制,欠缺清晰的權限與職責,行政效率緩慢,行政法務司司長亦承認目前部分涉及跨部門合作的公共服務存在分工不清、協調不力等問題,困擾市民的問題長期無法得到解決。

政府承諾今年就公共行政改革計劃的公開諮詢,應從速進行,依據民意梳理部門職能和權責關係,作出必要檢討,制定公共行政改革計劃,從制度上落實改革,更好地服務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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