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局上周五(19日)透過「學校安全聯絡網」接獲中區某中學通報,指該校一名女學生疑遭到「網絡欺凌」。近日先後拘捕四名年齡介乎14至15歲的初中生,他們涉嫌在網絡欺凌一名女學生,涉嫌觸犯「侵入私人生活罪」,及後更被女學生學長起訴。四名學生現被移送檢察院偵辦。司警局呼籲青少年切勿作出網絡欺凌行為,以免觸犯刑法。
司警昨(23)日通報案情稱,案發於10月14日,該名女學生發現有人在未經其同意下,偷拍了一張自己容貌的照片,並透過社交通訊軟件分享到同學群組內,當事人亦在有關群組中,隨後該照片引發群組內其他成員進行討論、轉發及嘲諷。
網上嘲諷愈演愈烈
該名女學生後來見事件愈來愈嚴重,遂告知老師,學校馬上透過「學校安全聯絡網」聯絡機制通報司警局關注少年組介入處理。
司警局接報後,在校方協助下先後於11月19及20日接觸到該校一名涉案男學生及北區某兩所學校的三名涉案男學生。四人均承認曾經分享或轉發過有關照片,並嘲笑該名女學生,同時表示因為貪玩而作出上述行為,但均否認是偷拍者。因有關行為已構成「侵入私人生活罪」及女學生的家長提出追究,但基於四人均未達法定歸責年齡,故司警局將涉案學生及有關卷宗移送檢察院偵辦,以及繼續追查偷拍照片來源。
作出欺凌行為或觸犯刑法
司警指出於今年1月至今,包括本案在內共有三宗網絡欺凌案件。警方表示,任何人在發表意見時,都應該清楚了解當中會出現的後果及自己須承擔的責任,無論是在現實生活中又或者是在互聯網絡上發表不當言論或散布虛假消息,誣蔑、侮辱或傷害別人,均可能會觸犯刑法。
司警局呼籲青少年,切勿作出欺凌行為,以免招來刑責;同儕間應和睦相處,即使意見不合也切勿惡言相向,應主動溝通解決問題。如目睹或不幸遭到網絡欺凌,切勿漠視或啞忍,應儘快將事件告知老師、駐校輔導員或家長,如有需要可向警方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