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包括社會房屋、經濟房屋、夾心階層住房、長者公寓及私人樓宇五個房屋階梯,解決市民住屋問題。 (公開諮詢文本圖片)
為解決居民住屋問題, 政府跨部門小組提出《澳門夾心階層住房方案》, 並由上(10) 月13 日至下(12)月11 日期間進行公開諮詢,特區政府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昨(23) 日總結諮詢中期初步結果表示,自公開諮詢至今,共舉行兩場公眾諮詢專場及七場不同界別諮詢專場,截止11 月19 日共收到968 份意見,按議題劃分出超過1.1 萬條意見,初步結果顯示,當中超過90% 意見肯定支持或不反對政府推出夾屋方案,4.5% 則持反對意見。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局長吳海恩昨日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時透露,諮詢中期初步結果顯示,在「夾心階層」定義上,超過一半意見選擇定義一(收入水平超出經濟房屋申請資格設定上限,或雖具備購買經濟房屋申請資格,但按計分排序輪候在較後位置,在置業安居選項中,既希望獲得較佳居住環境又未能追上私人住宅售價升幅的本地居民),而定義二(收入水平超出經濟房屋申請資格設定上限,在置業安居選項中,無法申請經濟房屋,既希望獲得較佳居住環境又未能追上私人住宅售價升幅的本地居民),佔比約三成。
禁售期方面,支持16年或八至十年均佔比40% 多;逾60% 意見支持特殊情況可轉售,以及支持按市場定價在私人市場流通,但需補價予政府;超過一半意見支持轉售對象僅限澳門居民;定價方面,近80% 意見支持以相鄰區域市場樓價作一定比例折扣計算。
多位市民建試議先做好經屋
多位市民致電節目,表示不贊成當局推出夾屋,認為「搞咁多」不如先做好經屋,又質疑推出夾屋後,會否與經屋一樣,非核心家團永遠「陪跑」?市民鄭先生表示,青年沒有能力購買私樓,又不合資格排經屋,即使不喜歡夾屋都「冇辦法」,指當局制定相關政策「好似玩啲市民咁」、「整五張梯出嚟,爬得嚟嗰五張梯都七老八十」,建議當局制定政策要便民。
市民陳太表示,「而家經屋都未搞掂,就唔好搞夾屋住」,現在有三萬幾份經屋申請表,全部都是低收入人士,認為夾屋不應該有,提供夾屋給月收入三、四萬的高收入人士,他們交租都不吃力,反問月薪萬多元的與月薪三萬的交租誰吃力?認為正在排經屋人士較為急切,而夾屋會拖慢經屋進度,建議先解決經屋問題。
夾屋採計分或抽籤 聽市民意見
房屋局副局長郭惠嫻回應指出,過往經屋申請長者及傷殘家團具絕對優先,新《經屋法》將綜合不同因素評分,包括家庭結構、人數及居於澳門的年期等綜合計分。至於夾屋採用計分或抽籤,抑或參考鄰近地區,預留配額予特定群組,當局希望聽取市民意見。夾屋原意是幫助首次置業的夾心階層,諮詢文本亦考慮到持有物業的追溯期,但單一法例難以涵蓋所有層面,政府會以組合拳方式,包括都市更新及長者公寓等,共同構建五個房屋階梯。
針對有市民擔憂夾屋用地會影響公屋,郭惠嫻重申,已規劃或預留的公屋土地一個都不會少,即使推出夾屋,也不會影響公屋用地,現在情況與以往不同,當局收回了一些閒置土地,政府土地資源有明顯增加,因此工作小組都認為現在具有條件諮詢夾屋方案,因為這個方案不但創設一個新的置業選擇,而且能在私樓與經屋之間擔當一個補充角色,日後能結合長者公寓、私樓、經屋以及社屋起互補作用,構建更好的住房和置業階梯。
200 萬元以下可以接受
此外,亦有不少市民贊成夾屋方案。市民林小姐表示,支持推出夾屋,認為有助幫助青年「上車」,售價方面,她認為200 萬元以下是可以接受。市民張先生則認為夾屋已經劃分了收入限制,不應將年齡限制定為23歲。市民余先生表示,現時樓價太高,無論當局推出甚麼政策幫助市民上樓以回應市民訴求,只要做到公平合理,他都明確支持。
電台節目《澳門講場》昨日與市民討論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夾屋跨部門工作小組出席。(左起)法務局法制研究及立法統籌廳廳長梁穎妍、房屋局副局長郭惠嫻、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代局長吳海恩、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經濟民生處處長阮建中。 (李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