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貓案開庭 陳皓揚獲交保

自陳「控制不住殺貓衝動」
17/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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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在台殺貓引發民憤的台灣大學本澳學生陳皓揚,昨日上午在台北地方法院就去年涉嫌虐殺貓咪「大橘子」案出庭。面對法官訊問,陳皓揚當庭認罪,稱自己有心理疾病,控制不了虐貓的衝動,才會殺害「大橘子」。檢察官指陳男今年即將畢業,有畏罪潛逃可能,法官裁定將原本新台幣50,000元保釋金提高至20萬元(約澳門幣51,000元)保證金交保,並限制出境,全案將於下月22日續審。

陳男穿著藍色襯衫、戴口罩,步入法庭時低頭不語。(互聯網圖片)

台大澳門學生陳皓揚,去年12月18日涉嫌在台北市青田街一處停車場,以勒頸、打肚子等方式虐殺街貓「大橘子」,被經常餵食「大橘子」的法籍教師目擊檢舉,依《動保法》故意傷害動物致死罪起訴,最重可判刑一年。但在開審前,陳皓揚於本月2日再度犯案,虐殺台北市文山區的街貓「斑斑」,引起公憤。昨日的庭審吸引50多名動保人士到場,高舉布條,呼籲法官不要輕判。

在庭外,約50名動物保護人士手持標語,呼籲法官重判。(互聯網圖片)

據台灣傳媒報道,陳皓揚昨日被帶進法庭時,場外民眾難掩怒氣,痛罵陳「垃圾」、「畜牲」,陳則低頭不語。

在庭上,陳皓揚面對檢方的指控表示沒有意見,承認犯行。他在解釋犯案動機時稱,事前並不知道有「大橘子」這隻貓在當地出沒,「我那時有些心理毛病,制止不了,會有殺貓的衝動,經過那裡看到『大橘子』,所以就忍不住犯案」。

檢:建議赴精神科就醫

公訴檢察官表示,由於陳皓揚另涉殺害文山區街貓「斑斑」案,且陳今年將畢業,雖然目前居住台大宿舍,但不無畏罪潛逃可能,建議法官追加保釋金額。檢察官稱,陳男殺害「大橘子」後,已接受台大心理輔導中心輔導,但再度犯案,顯見對動物缺乏同理心、反社會性格強烈,建議法官協助安排陳男到精神科就診,以免再度發生憾事。法官最終裁定追加保釋金額,限制陳男出境,待「斑斑」案偵查終結後,併案審理。

動保團體籲重判

在庭外,多個動保團體到場抗議,提出「司法不輕判」、「加強犯嫌生命教育與回歸社會機制」、「重視動物保護」及「社區婦幼安全連結」等四項訴求。據台灣「聯合新聞網」報道,樹黨秘書長李建明表示,過往在台灣,違反《動保法》的案例都判六個月以下徒刑,且得易科罰金,大約只有一人因為繳不出罰款而坐牢,稱這會讓人以為虐待動物只要用錢解決就好,認為此案不該輕判。

有抗議人士對陳男勒頸、扣眼,陳痛苦不堪。(互聯網圖片)

虐貓引激憤陳皓揚庭外遭痛毆

在庭外,多數動保人士及民眾在開庭後離開,但仍有數十名男女徘徊在法院外,法院要求轄區警察局派員維持秩序。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昨日下午2時,陳皓揚辦妥保釋手續,在十多名法警戒護下準備離開,一名李姓男子衝上前欲攻擊陳男,隨即遭警方制伏逮捕,但十多位抗議者埋伏在門外,突破法警包圍,對陳男拉扯追打,過程中一名黑衣男子勒住陳的頸部,還用手指摳住陳的眼睛,也有人拉扯他的頭髮,陳表情痛苦,過程一片混亂。

經過約五分鐘衝突,警方將陳男推進台大派出的休旅車,但抗議者又攔下車子拍打,高喊「下車,台大保護敗類」,還有人把一袋發臭的魷魚扔到車頂。擾攘十多分鐘後,車輛才脫困。這場衝突也讓多名法警受傷,一名女警腿部遭車輛輾過,一名警長遭電單車排氣管燙傷,兩人隨後被送醫治療。台北市警方在衝突中全程蒐證,將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追究施暴者。而被逮捕的李姓男子,被問到是不是愛貓人士時表示,「我是正義使者」。

台大澳門學生陳皓揚,昨日就殺貓案出庭,遭憤怒的民眾拉扯毆打。(互聯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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