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於今(1)日接獲衛生局通報一宗懷疑集體胃腸炎不適事件,涉及兩群組共三人不適。市政署人員期間在涉事場所抽取食品及環境樣本進行化驗,同時著令場所進行全面清潔及消毒。
據報,是次集體胃腸炎事件涉及三名患者,分別來自兩個用膳群組,皆於昨(31)日在風順堂街8號「轉角泰廚房」用餐,期間曾進食蛋包飯等食品。相關患者最早於翌日清晨起,陸續出現發熱、腹痛、腹瀉、噁心、嘔吐等胃腸炎症狀。經衛生局流行病學調查,根據進食記錄、潛伏期和症狀,事件較大可能由細菌性病原體引起。
市政署將持續跟進事件,如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將依法作出檢控。根據《食品安全法》,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科處5萬至60萬澳門元罰款,若情節觸犯「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而被檢控,可被判處最高監禁5年或最高600日罰金。(編輯:賴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