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29)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議員林玉鳯就樓宇滲漏水的法規及機制改善作出口頭質詢。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按滲漏水處理中心的統計,自2009年中心運作至今,共收到19,922宗求助個案,大部分透過協調可以解決。當中有2,902宗透過協調也無法解決,約佔總數的15%。
對於這15%的個案,張永春指有的是單位業主不配合檢查,不履行維修義務,有的是根本無法聯絡單位業主,分析認為單靠滲漏水處理中心的協調無法解決,他指出現行的法律難以做到,必須訂定新的法律。
張永春建議透過訂定新的法律規定,當有合理理由懷疑滲漏水是由相鄰單位引致,但是無法聯絡相關業主或相關業主不配合時,可以提起相應的司法或仲裁程序,要求相關的業主開門進行檢測及進行維修,如果不配合或將會強制停水及賠償。(編輯:梁雄業)
張永春表示,按滲漏水處理中心的統計,自2009年中心運作至今,共收到19,922宗求助個案,大部分透過協調可以解決。(阮漢賢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