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公務員投訴處理管理委員會成立三年間共收到21宗投訴個案,已經全部進行了處理。(阮漢賢攝)
在今(29)日舉行的立法會全體會議上,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特區政府在2017年設立了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的管理制度,成立了由社會人士組成的投訴處理管理委員會跟進個案。委員會成立至今共收到21宗投訴個案,已經全部進行了處理。
但張永春指出,由於投訴個案通常是關於工作安排,人事關係,上下級溝通等事宜,需向投訴人和被投訴人雙方了解情況,對匿名和不具體的指控委員會往往難以作出跟進;但強調如果這些投訴對部門而言是有所警剔,政府一定會重視和跟進。
他又指,相關法規規定公務人員不得因行使投訴權而受到損害,尤其是僱傭關係及職程方面的損害。倘投訴人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可向委員會直接反映,委員會將作出跟進處理;另外也可以透過向部門的上級或者廉政公署作出投訴。(編輯:吳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