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疫情嚴重衝擊澳門經濟,近期本澳社會有聲音,要求增加現金分享計劃的金額;亦有指政府收入大跌,是否要減低派錢數額。環繞這個話題有不同意見,基本上特首意思是繼續派發,問題是怎樣派發。
派錢這項政策,實際是一條不歸路,你只能愈派愈多,要削減或收回十分困難,因為市民已習慣年年攤大手板攞錢,覺得理所當然,在小市民立場,那管你甚麼顧全大局的大道理,最基本是錢不能少於去年。施政者也不敢收回,怕觸發民怨。
事實上,派錢的效能真的教人懷疑,雖然你會說可以帶動消費,但實情分散派發,人們心裡各有盤算,有人會儲起來,有人或會拿去旅遊,或去內地消費,更甚的拿去賭博或炒股,是否可以真的帶動本澳消費,又或帶動效力有多大,真不敢說。
本澳自2008年開始派錢,過去13年總共向每人派發了101,000元,以澳門60萬人口估計(最新是67.6萬人,但派錢是十多年開始,所以用一個平均的概數計算),已派去了600億元。這筆龐大現金,若然由政府妥善運作,所發揮的效應,遠遠勝過任意派予市民。
600億元是甚麼概念?可以做甚麼?去年前特首崔世安建議籌組的主權基金,開首投入的資金就是600億元;我們一直以來,也希望政府能學習挪威或新加坡,嘗試推出主權基金,盡早吸取市場經驗,為財儲保值甚至增值做功夫,為政府收入增闢財源。
本澳輕軌氹仔段,興建費用是110億元,600億元原來可以起五條輕軌,帶動社會基建發展。本澳教育開支一年141億元,若將六百億攤分12年,每年可增加50億教育經費,針對性使用,就不會如羅立文司長所說,我們澳門沒有人才。
本澳福利開支每年100億元,同樣每年增加50億,福利的支援水平及覆蓋面會做得更好;而不是全民派錢,部分有錢人,根本不需要這一萬元,倒不如針對性幫助有實際需要之人。
本澳離島醫院首階段的興建拖拖拉拉已經十年,預算興建費要百億元或以上,600億元可以起多六間離島醫院,或可加快建築進度,以及擴大規模兼添置醫療器材。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意思是幫助別人,予其送魚給他,倒不如教他怎樣去捕魚,那他未來就有一技謀生,可以年年生錢。道理其實有點如出一徹,我們將資金用於長期推動本澳經濟,提升競爭力或人民素質,最終得益反而是未來的政府、社會及市民,總勝於每年一次過將
錢發放各人,讓他任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