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法律草案,修改現行規範中藥場所的發牌制度,同時引入中成藥註冊制度,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
法案主要分為「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兩部分。建議加強對中藥藥事活動的監督與管理,規範中藥的製造、進出口、批發及零售必須取得准照,要求中藥廠必須符合《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訂定了委託製造中藥的相關條文,為本澳中藥企業委託其他企業製造中藥創設條件。規範中成藥註冊方面,目的希望遵循安全有效原則,制定本澳中成藥註冊制度,尤其設定了經典名方中藥複方製劑的註冊,為中藥業界提供更多發展空間。完善處罰制度方面,法案訂立「偽藥罪」及「非法製造或供應中成藥、中藥材、中藥飲片或提取物罪」,將中藥藥事活動中對他人身體完整性造成危險的不法行為訂為刑事犯罪,並作相應處罰。
衛生局代表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法案設有過渡規定,現時本澳有五間中藥廠生產中成藥,在法案生效前已設立的中藥廠會按原制度監管過渡,但法案生效後假如改變業務範圍,則需按新法律規定申請生產准照。
行政會完成討論《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法律草案,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中)與衛生局代表接受傳媒提問。(劉凱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