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收入資產上限放寬

三人家團受惠調幅最多
29/1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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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家團受惠調幅最多
三人家團受惠調幅最多

特區政府《公報》昨日刊登第473/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將於明年1月1日起調升租住社會房屋家團每月入息及資產上限,其中3人家團收入及資產上限調整幅度最多,每月收入及資產調升2,300元及49,700元,升幅近13%。

政府將於明年元旦起,調升租住社會房屋家團每月入息及資產上限,圖為石排灣社屋樂群樓。(梁佩茵攝)

批示公布,經今次調整後,一人家團收入上限由9,340元調升至9,560元,二人家團收入上限由14,460元調升至14,810元,三人家團則由17,740元調升至20,040元。

總資產上限方面,一人家團由201,800元,調升至206,500元;二人家團由312,400元,調升至319,900元;三人家團的資產上限則由383,200元調升至432,900元。

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吳子寧受訪表示,今年本澳經濟調整,有些人可能面臨減薪,政府放寬上限能令更多有需要人士受惠。她認為,社屋是一項福利政策,是用納稅人金錢幫助弱勢社群,必須對整個社會負責,有必要定期審視資產及收入上限調整。

她指出,當收入超過上限三年,住戶便要退場,惟即使超過上限卻未必能在短時間內解決住屋需要,私樓樓價高企,經屋亦需抽籤,故建議政府可提供一定協助,做好退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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