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改革試點首批40條授權事項

金融科創等領域獲更大自主權
19/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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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創等領域獲更大自主權
金融科創等領域獲更大自主權

《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首批授權事項清單》昨日發布。(新華社圖片)

國新辦昨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寧吉喆等人介紹深圳改革試點首批授權事項。(國新辦網頁截圖)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昨(18)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寧吉喆等人在會上介紹有關深圳實施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情況,發布《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首批授權事項清單》,其中包括40條授權事項。寧吉喆表示,列入清單事項的多半不需再逐項報批,將使深圳在改革上有更高的自主權。

40條授權事項分為六大類,其中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13條,營商環境方面有八條,科技創新體制方面六條,對外開放方面七條,公共服務體制方面三條,生態和城市空間治理方面三條。

寧吉喆表示,有別於以往「一事一議、層層審批、逐項審核」的授權方式,改為以清單式批量報批方式推動重點和關鍵領域的改革,「首批授權清單中40條授權事項每條內容都很豐富。據統計,20多項需要突破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涉及到近百項具體法律法規和政策條款的調整,具有很強的創新性、突破性。」體現了中央授權改革的力度和深度,這將為推動高質量發展釋放巨大的改革紅利。

兩年內全部落實

其中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清單提到深圳將推出深市股票股指期貨、推動具有創新引領示範作用的企業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在深圳交易所上市;在科創領域方面,則提到要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在對外開放方面,則授權深圳在國家核定地方債額度內自主發行,允許深圳到境外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

《清單》還提到,會擴大開放港口及船運業務,支持深圳機場在滿足條件下,進一步提升機場容量,推進外籍高水平人才簽證便利化,支持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數據中心等。

深圳市市長陳如桂表示,首批授權事項中有20多項需要修訂現行法律法規,包括數字人民幣內部封測等改革措施,目前都在加快進行中。首批40項授權措施原則上在2022年以前全部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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