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押店工作未滿半年的爛賭男子,趁工作之便私吞店舖18萬港元公款到賭場「翻本」,結果輸光後潛逃內地。事隔一年多以後,他回澳入境時被警方拘捕。
被捕男子姓黃,24歲,本澳居民,案發時在新口岸某押店工作;涉嫌「巨額信任之濫用」罪已被司警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情指,涉案黃某去年初獲聘用在涉事的押店上班,詎料工作不足半年便因爛賭「穿櫃桶底」。去年5月31日凌晨,他趁獨自在押店上班期間,偷走店內18萬港元公款,翌日向押店自首並聲稱會盡快還錢,但最終失聯潛逃。押店的一名女負責人去年6月初向司警報案,司警調查發現黃某犯案當日已逃回內地。直至本月17日,黃某經跨境工業區口岸再次入境本澳時被捕,他承認因早前賭敗,於是打算用該筆18萬公款「翻本」,無奈最終越踩越深,輸光公款後於是「著草」潛逃。(編輯:劉凱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