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在昨(14)日舉辦的2020 至2021 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上致辭時指出,設立13 個專門法庭(民事法庭、刑事法庭、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勞動法庭、中級法院分庭)和輕微民事案件法庭,並未能解決案件遲延問題;縮減刑事上訴案中舉行聽證的範圍,擴大主審法官透過批示審理上訴的權限,提高法定上訴利益值,降低合議庭的干預等收效甚微,並未解決實質性的問題。
他建議增加終審法院司法官的人數,以便推動司法見解的發展並克服僵化狀態。與此同時,需變更法官委員會的組成,以便能夠適應法官所獲賦予之眾多職責,即意味要擴大法官委員會的構成並降低其組織特性。
此外,還要對《法院訴訟費用制度》進行修訂,以限制其當前文本所導致的不合理過分情況,從而限制了訴諸司法的機會。
他亦提到,受疫情以及世界政治局勢的影響,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急劇下降,目前註冊律師比去年增加了23 人至446 人,當中的91 名私人公證員,因經濟從業者業務量降低和社會上民商事活動的減少,業務非常少,亦未從任何國家支持舉措中受益。而法院曾經因疫情關係暫停開放,而致律師的工作亦受到法院活動減少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