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心階層兩種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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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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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心階層住房方案》今日起開展為期60日的公開諮詢。 (陳嘉俊攝)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代局長吳海恩表示,政府土地資源儲備明顯增加,現時是提出夾心階層住房方案的有利時機。 (陳嘉俊攝)

作為行政長官賀一誠的重要政見之一,《夾心階層住房方案》諮詢文本正式出爐,當中針對「夾心階層」的定義提供兩種解釋,其一是收入或資產超出經屋申請上限,不得申請經屋的人士;其二是收入或資產超出經屋申請上限,以及未超出上限,但經屋輪候較靠後者。兩種定義將產生兩種不同的情況,一是經屋申請者或與夾心階層房屋申請者重疊,另一種情況則可能導致經屋輪候靠後者,既申請不了經屋,也申請不了夾心階層房屋,成為「夾心中的夾心」。《夾心階層住房方案》自今(13)日起至12月11日展開為期60日的公開諮詢,期間將舉行兩場面向公眾的諮詢專場和七場針對不同界別的諮詢專場。當局呼籲市民踴躍表達意見。

行政長官賀一誠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將本澳住屋階梯分為五層,分別是社屋、經屋、夾心階層、長者公寓及私人樓宇。其中設立「夾心階層」的目的是為了幫助收入或資產超過申請公屋限制,卻未能承受私人樓宇價格的人群能夠上樓。

《夾心階層住房方案》跨部門工作小組成員,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代局長吳海恩、法務局局長劉德學、房屋局局長山禮度等人昨日出席新聞發布會,介紹文本內容與諮詢事宜。

吳海恩在發布會上表示,近年來特區政府透過填海及收回閒置土地獲得一批土地資源,使得政府土地資源儲備明顯增加,為完善各項基礎設施及興建住屋提供土地保障,加上近年公共房屋政策調整及區域發展拓展居民生活空間,都為提出《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創造有利條件。

屬私人房屋性質 禁售期後可流通

諮詢文本指出,「夾心階層住房」(下稱「夾屋」)的基本特徵明確為「私人房屋性質,面積和配置優於經屋,定價高於經屋低於私人樓宇,在設定年限之後可於住宅市場出售」。並提出兩個禁售期選向公市民選擇,分別是16年禁售期及八至十年禁售期,文本建議,禁售期後「夾屋」可以完全按市場定價出售,在私樓市場流通。

經屋與夾屋申請者 重疊或不重疊?

在「夾心階層」的定義上,文本提出依照收入標準分為兩種定義,其一是「收入水平超出經濟房屋申請資格設定上限,或雖具備購買經濟房屋申請資格,但按計分排序輪候在較後位置,希望獲得較佳的居住環境未能追上私人住宅售價升幅的本澳居民」,此定義的好處是能夠兼顧及分流經屋排序靠後者,為經屋輪候者提供新的置業階梯,壞處則是申請人可能同時申請經屋和夾屋。

第二種定義是「收入水平超出經濟房屋申請資格設定上限,但無法申請經濟房屋,希望獲得較佳的居住環境又未能追上私樓售價升幅的本澳居民」。此定義的好處是經屋和夾屋申請者不會重疊,但壞處是未能紓緩居民對經屋的需求,經屋隊尾的人群,既不能申請經屋,又不能申請夾屋。

政研局代局長吳海恩回應指出,經屋定義上與夾屋不同,哪些人士可以申請夾屋要靠當中的定義一及定義二去討論。他亦指,政府定出的五個置業階梯是為了照顧不同階層,社屋與經屋已照顧部分市民,中等市民或許由夾屋去照顧。他亦強調,公開諮詢十分重要,先讓市民選擇好定義一或定義二。

收入及資產上下限參考經屋標準

另外,諮詢文本又針對夾屋申請者的收入及資產上下限提出建議,夾屋收入下限參考經屋上限,提出與經屋收入上限一致;低於兩成或五成三種選項,收入上限則分別建議高於經屋收入上限的一成或兩成。資產上限方面則提供高於經屋資產上限兩成或一致兩種選擇。

文本亦提到,申請家團應否全部都是本澳永久性居民,或至少過半數為本澳永久性居民。年齡方面,個人申請必須為23歲永久居民,家團申請者則規定要為18歲永久居民。文本亦提出,申請家團應否全部都是本澳永久性居民,或至少過半數為本澳永久性居民。

夾心階層定義

1. 收入水平超出經濟房屋申請資格設定上限,或雖具備購買經濟房屋申請資格,但按計分排序輪候在較後位置,在置業安居選項中,既希望獲得較佳居住環境又未能追上私人住宅售價升幅的本地居民。

2. 收入水平超出經濟房屋申請資格設定上限,在置業安居選項中,無法申請經濟房屋,既希望獲得較佳居住環境又未能追上私人住宅售價升幅的本地居民。

諮詢文本建議申請「夾屋」每月收入下限

與現時經屋 「夾屋」一人家團 夾屋二人或以上家團

每月收入上限比較

意見一 低於經屋上限20% 31,128 元 62,256 元

意見二 低於經屋上限50% 19,455 元 38,910 元

意見三 與經屋上限一致 38,910 元 77820 元

(以上經屋每月收入上下限及資產上限參照當前法規規定,供參考比較,相關金額未來以法律或法規予以確定) 資料來源:《夾心階層住房方案》

諮詢文本建議申請「夾屋」每月收入上限

與現時經屋 「夾屋」一人家團 夾屋二人或以上家團

每月收入上限比較

意見一 高於經屋上限20%46,692 元 93,384 元

意見二 高於經屋上限10%42,801 元 85,602 元

(以上經屋每月收入上下限及資產上限參照當前法規規定,供參考比較,相關金額未來以法律或法規予以確定) 資料來源:《夾心階層住房方案》

諮詢文本建議申請「夾屋」資產上限

與現時經屋 「夾屋」一人家團 夾屋二人或以上家團

每月收入上限比較

意見一 高於經屋上限20% 1,528,080 元 3,056,160 元

意見二與經屋資產上限一致1,273,400 元 2,546,800 元

(以上經屋每月收入上下限及資產上限參照當前法規規定,供參考比較,相關金額未來以法律或法規予以確定) 資料來源:《夾心階層住房方案》

房屋局局長山禮度表示,夾屋的具體方案目前仍然未確定。 (陳嘉俊攝)

夾屋定價、大小無資料 山禮度指不會影響私樓市場

《夾心階層住房方案》公開諮詢今(13)日展開,許多民眾關注「夾心階層住房」(夾屋)如何定價、折扣多少、面積大小、有多少個單位等問題,不過文本中就未有相關資料或表述。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代局長吳海恩強調,具體的規劃要等諮詢結束,聽取社會市民意見再作決定。

而比較受關注的是,「夾屋」將來發展會否與私人發展商合作?其工作是否由房屋局承接計劃?房屋局局長山禮度回應指出,相信未來會做到一個平衡發展,具體方案當局仍然未確定,現時正定下「夾心階層」定義。他指,有些問題現時討論還太早,立法後便會知道哪個部門負責夾屋,更坦言「你問我我都唔識答你,但一定有部門跟進」,而未來「夾屋」設計與興建應會由同一公司負責,這樣會較快。對於夾屋是否影響私樓市場,山禮度相信不會衝擊私樓市場。

另外,會上有傳媒關注會否有第二次公開諮詢,提供更詳細的資料。吳海恩就指出,未來上不會存在第二次諮詢,會在這次一次過討論,而夾屋大小、單位類型等等,市民亦可在諮詢上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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