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促局投資移民弊案醜聞中,被指為犯罪集團主腦的吳國壽,當日沒有出庭聽取判決,有報道稱他已離開澳門。吳國壽被裁定觸犯多項偽造文件罪名成立,被判15年徒刑,與另一案件競合,合共判處18年徒刑。
根據資料,吳國壽涉嫌多年前向內地人出售兩幅路環「紗紙契」土地,被控兩項相當巨額詐騙罪成,2017年7月被判囚五年三個月,賠償多名受害人近1,500萬港元。法官指出,兩案競合後,吳國壽獲刑18年。
至於第五被告、吳國壽妻子伍淑華因病缺席宣判,合議庭裁定其犯罪集團罪和多項偽造文件罪成,被判入獄12年,二人的下線余淑華和楊淑津分別判八年半和七年半。由於余淑華有出庭應訊,合議庭主席梁鳳明指她參與程度高,但看不到她有悔意,因此作出此量刑,並稱「結合所有紀錄,幾乎每次都有你份,希望你作出深刻反省,唔好呃人、欺騙政府」,必須判處實際徒刑才可達到對社會的預防效果。
兩名公務員罪成不獲緩刑
至於另外兩名被告貿促局前行政管委會執行委員吳愛華、投資經理甄溢全,法庭審視了證人證言、電話資料、書證等證據,認定兩人罪成,分別判監一年九個月和四年,均不得緩刑。法官梁鳳明批評吳愛華沒有悔意、認罪態度差,身為領導應樹立良好榜樣,卻利用職務之便犯罪,嚴重影響市民對政府及公務員的觀感,判其入獄一年九個月實際徒刑。
甄溢全被指協助參與製作部分個案的虛假文件,被裁定觸犯多項偽造文件罪。梁鳳明指他身為法律範疇主管人員,應更清楚法律規定及要在其他工作人員面前樹立榜樣,批評他嚴重破壞社會對政府及公務員印象,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安寧,判處四年實際徒刑。甄溢全當日以患病為由缺席宣判。
至於多名涉嫌不法申請移民的被告,分別判囚兩年九個月至五年,多人罪名不成立,三人准予緩刑。其中火鍋店股東盛洪芳以重大投資為由申請臨時居留許可,法庭證實她為滿足1,300萬元投資額條件,偽造增資文件,同時替其兒子申請移民,裁定她兩項偽造文件罪成,入獄三年半。盛洪芳亦透過律師告病假,缺席宣判。
貿促局前行政管委會執行委員被控三項罪名成立,合共判處一年九個月徒刑。圖為上周五吳愛華步入法院前雙手合十向傳媒示意。(梁啟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