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裁定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被控七項罪名成立,合共判處兩年徒刑,由於刑期不符合羈押前提,法庭批准張祖榮以十萬元擔保金保釋,直至判決轉為確定。上周五(9日)晚上約10時30分,張祖榮於路環監獄辦理手續後步出監獄大門,由其代表律師山度士接走。張祖榮並未回應任何提問,只表示「多謝大家關心」。
於當日下午法庭宣判後,山度士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刑期較重的犯罪集團罪、受賄罪及清洗黑錢罪不成立,對結果感到「開心、公平」,形容是意料之外。山度士稱,將會就量刑部分作出上訴,包括希望獲得緩刑或減低刑幅。
他又引述張祖榮稱,在羈押一年三個月後希望得到公平裁決,但聽取裁決後感到有點無辜和不公平。
張祖榮代表律師山度士在宣判後表示對結果感到「開心、公平」,形容是意料之外。(梁啟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