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僭建的天台屋清拆工程前後對比。(土地工務運輸局圖片)
政府「非法工程跨部門常設拆遷組」上月底採取行動,清拆位於水字巷一幢低層樓宇的天台屋。
土地工務運輸局表示,接獲投訴後開立卷宗跟進,巡查期間發現有人正在天台建造由磚塊、金屬圍板及金屬頂蓋等組成的僭建物,隨即發出禁止施工令,但違法人沒有理會。局方隨後於報章刊登告示,要求違法人於期限內自行清拆僭建物及將天台還原,由於清拆期限屆滿,僭建物仍然存在,故「拆遷組」執行清拆行動。
政府重申,由政府採取行動清拆僭建物,違法人須承擔清拆工程費用和負上相關法律責任,涉及的清拆費用必定較自行清拆為高,呼籲居民應自行清拆僭建物。(編輯:袁金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