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天生變態殺貓狂、是一時失手錯殺貓咪、還是精神失控才殺貓?去年12月在台灣虐殺貓咪「大橘子」、引起台灣民眾極大反感的台灣大學澳門籍男學生陳皓揚,原定本月16日為殺貓一案在台灣出庭應訴,詎料此君本月2日凌晨,在離校園不遠處的一家餐廳,徒手殺害貓咪「斑斑」,並棄屍新店溪,事件再次引爆台灣民間的怒火。
究竟陳皓揚殺貓所為何事?有待台灣當局調查,但本澳中華學生聯合總會認為,陳兩度犯事,姑勿論心理狀況如何不尋常,再不能以「不知者不罪」為己開脫,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接受法律制裁。
家貓「斑斑」日前被留學台灣本澳大學生陳皓揚徒手殺害,棄屍新店溪,事件再度點燃台灣民眾的怒火。(互聯網圖片)
根據台灣媒體報道,應屆台灣大學化工系畢業生陳皓揚(23歲),已完成四年學分,數月前已返澳度假,上月下旬再度返台,為畢業典禮及本月中出庭應訴一事作準備,但在本月2日凌晨,卻幹出讓人意想不到的怪異事情。
留學台灣本澳大學生陳皓揚
殺貓時表現興奮
案情透露,陳當晚獨自來到台北市景隆街一間餐廳前,先徒手將家貓「斑斑」打死,約三分鐘後騎著單車把貓屍放在單車前方籃子內,載往新店溪河濱公園棄屍。從餐廳及其他店鋪提供的閉路電視看到,陳在整個犯案過程中表現興奮,讓人不寒而慄,與他之後自首所辯稱的「一時失手」,明顯有巨大差別。
涉案餐廳及其他店鋪提供的閉路電視可見,一個人影事發當晚在現場出現。
本報記者北市直擊
據本報記者在事發餐廳採訪所得,陳殺害「斑斑」後,還想捕捉另一隻貓咪「小黑白」但不成功,餐廳職員之後透過閉路電視找到陳,認為陳精神失控才殺貓,經勸籲後於本月6日陪同陳往警局投案。
陳向警方表示, 當天想與「斑斑」玩耍,但因「斑斑」攻擊他,所以他出手反抗,「一時失手」就把貓打死,於是把貓屍帶走並丟進新店溪,警方偵訊後將他依竊盜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罪名,函送法辦。
據事發餐廳員工透露,陳皓揚殺害家貓「斑斑」後,還想捕捉圖中家貓「小黑白」但不成功。 (李世達攝)
去年懺悔改過自新
就讀台大化工系的澳門留學生陳皓揚,去年12月28日涉嫌在台北市溫州街停車場勒死流浪貓「大橘子」,整個過程被時常餵養「大橘子」的法籍女老師王嫻如目擊,警方以違反《動物保護法》罪名,將陳移送檢察院處理。
陳當時承認犯罪,後來透過大學發表言辭懇切的悔過聲明,「表示未來會擔任義工服務社會,向社會大眾彌補個人過失,並請求社會大眾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惟八個月後,他又再次殺貓,理由同樣是「一時失手」。
由於陳本月16日需要為上次殺貓案出庭應訴,根據台灣法例,陳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一年徒刑,但他前案未判又再度犯案,究竟會否加重刑期,有待法庭判決。
陳皓揚去年涉嫌殺害家貓「大橘子」,他本應本月16日出庭應訴。(互聯網圖片)
台大稱不排除退學可能
台灣大學昨日表示,已確認陳晧揚是再犯,校方對此感到遺憾也譴責陳的行為,近日校方將召開獎懲委員會,由於陳之前已有兩大過、兩小過,只要再記一小過,便達到累積三大過退學標準。因此,陳皓揚恐怕難以逃過被退學的可能,但最終仍然要交給獎懲委員會決定。
本報記者在殺貓案現場餐廳門外,發現一張尋貓啟示,一隻名為「妹妹」的家貓,亦在日前突然失蹤。(李世達攝)
台北市動物保護處人員,昨日仍在新店溪一帶尋找貓屍。(李世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