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繼續羈押強制措施

張祖榮當庭釋放 10天內交10萬擔保金
09/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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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祖榮當庭釋放 10天內交10萬擔保金

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開審至今四個月,下午在初級法院宣判。被判監禁兩年的張祖榮在等候判決轉為確定期間可獲保釋。等候判決轉為確定期間,初級法院考慮到張祖榮相關犯罪刑幅不超過三年,不符合繼續羈押強制措施的大前提下,立即釋放。期間對張祖榮採用提供身分資料和居所書錄,並須於10天內提供擔保金10萬元。

張祖榮代表律師山度士在庭審後表示,由於對裁決對較嚴重的判罪包括犯罪集團罪、清洗黑錢和受賄罪開釋,並終止強制羈押措施,所以對結果感到「開心、公平」,但形容是意料之外,將會就量刑部分作出上訴,包括希望獲得緩刑或減低刑幅等,期望下星期可作出上訴。

他又指引述張祖榮稱,在羈押三個月後希望得到公平裁決離開,但聽取裁決後感到有點無辜和不公平。張祖榮在離開法庭後會返回監獄取回私人物品,其後便可離開。(編輯:梁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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