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歲男大學生與一名18歲女高中生去年分手後,近日男大學生借故協助做功課及歸還拍拖時物品為由,深夜到訪前女友家中趁機對其性侵。期間女學生被誘使吸食電子煙,不久後感到不適乏力,迷糊間感覺被人將撫摸和性侵,她其後在朋友陪同下報警。而嫌犯為怕留下證據,得手後不敢乘坐大廈電梯由後樓梯逃走。警方接報調查後,現已將嫌犯拘捕。
被捕的男大學生姓梁,19歲,本澳居民;涉嫌觸犯「對無能力抗拒之人之性侵犯」罪,已被司警移送檢察院處理。至於案中女事主為一名18歲的高二學生,與嫌犯梁某2017年開始成為情侶,直至去年2月分手。
案情顯示,分手後變為普通朋友關係的涉事雙方,仍有保持聯絡。本月1日晚上11時,得悉事主需要設計圖片後,嫌犯以協助做功課及交還拍拖時的物品為由,提出夜訪要求。未防有詐的事主答應,詎料引狼入室。
嫌犯到達事主位於北區的住所後,由於事主的家人有事外出,令嫌犯有機可乘。他先引誘事主一起吸食電子煙,初嘗的事主不久後便感到頭暈乏力,需要上床休息。事主迷糊間感到敏感位置被觸摸,由於乏力抵抗,最終被性侵。
整個性侵過程為時約5分鐘,不久後恢復體力的事主前往洗手間致電友人求助。嫌犯得手後即逃離現場,相信是作賊心虛,為避被大廈監控拍攝,不乘搭電梯改從後樓梯步行逃走。
事主在朋友陪同下前往治安警察局報警,司警其後接手調查。得悉東窗事發的嫌犯本月3日向司警自首,他承認與前女友發生性行為,但否認在對方意識模糊之下進行性侵。但司警根據現場證據和閉路電視證明嫌犯說謊;至於涉事電子煙的調查方面,兩人在尿液測試中,均未對毒品呈陽性反應。(編輯:劉凱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