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助司法警察局能在維護國家安全、應對恐怖主義犯罪等作出更迅速的反應,提升整體執法效率。(資料圖片)
司法警察局將增設保安廳及其轄下部門─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處、國家安全罪案調查處等。(資料圖片)
14/2020號法律《修改第5/2006號法律〈司法警察局〉》將於下周一(10月12日)生效,法律明確將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列入司法警察局的專屬職權,為配合法律的相關規定,特區政府重新制定《司法警察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使司法警察局能在維護國家安全、應對恐怖主義犯罪、網絡犯罪工作上有完善的架構制度及作出更迅速的反應,提升整體執法效率。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重組組織架構。司法警察局將增設保安廳及其轄下部門─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處、國家安全罪案調查處、國家安全行動支援處、國家安全事務綜合處,並成立恐怖主義罪案預警及調查處、網絡安全處,分別專責維護國家安全、反恐、維護網絡安全等工作。此外,將撤銷現有的行動支援處。
因應架構擴大調整人員編制及招聘調整人員編制方面。因應司法警察局承擔的職責及組織架構均有所擴大,將增設一名副局長,按新增部門而設立相應的主管職位,並調整司警局的人員編制。
另外,為配合已通過的第17/2020號法律《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制度》,持續提升司法警察局在刑事偵查、法理鑑證、現場勘查等方面工作成效,特區政府重新制定《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人員的招聘、甄選及培訓》行政法規。法規主要內容包括為法證高級技術員、法證技術員兩個新設特別職程訂定典試委員會制度、錄取考試的甄選方法、實習安排與學科設置、晉級課程等配套規定,確保法證工作人員具備履行職務所需的專業能力。
修訂入職晉級程序修訂刑事偵查人員職程與刑事技術輔導員職程的入職與晉級程序,尤其為刑事偵查人員職程中新增的督察長、刑事偵查主任職級的晉升開考訂定相應的典試委員會制度,以及刑事偵查主任職級的晉升培訓規定。同時,因應當前社會發展和犯罪形勢,調整入職與晉升培訓課程的學科,提升培訓成效。
《司法警察局的組織及運作》及《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人員的招聘、甄選及培訓》兩行政法規,刊登於昨(6)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同於下周一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