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在單位內所有起回所有財物,以及嫌犯作案時的衣物。(治安警提供圖片)
本月23日凌晨4時30分,女事主與三名朋友於東北大馬路乘搭電召的士,其中一名友人先在巴波沙大馬路下車,事主與其餘兩名朋友繼續前往北京街某酒店。到達目的地時,事主發現價值四萬元的手袋不翼而飛,尋遍的士車廂及致電已下車的友人亦沒有發現,遂報警求助。
嫌犯姓OHN,女性,40多歲。緬甸籍家傭。經治安警翻查天眼系統,發現事主的朋友於巴波沙大馬路下車期間,有一個疑似手袋的物品掉出車外,其後嫌犯在十多分鐘後路經該地拿走手袋。經調查後得悉她居於關閘馬路某住宅單位,便於翌日早上到單位拘捕嫌犯,她承認因一時貪念犯案,並將手袋內的1,500元據為己有,警方已在單位內所有起回所有財物,以及嫌犯作案時的衣物。嫌犯被警方控告「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已移送檢察院偵辦。(編輯:梁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