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埗後車資55元,女乘客拿出1,000元給司機,蠱惑的司機只找回45元給事主。(治安警提供圖片)
一名內地女乘客於本月23日搭的士到蘭花前地,到埗後車資55元,她拿出1,000元給司機,蠱惑的司機只找回45元給事主,事主當時不以為然,加上燈光昏暗以為自己給了100元,便下車離開。其後事主再三回想,確定自己付了1,000元給司機,便到警局報案。
該名的士司機姓余,本澳居民,60多歲。同日晚上11時,治安警傳召該名的士司機到當局查問,起初他否認犯案。惟治安警翻查車上監控錄像,發現司機在作案後,駕駛至黑沙環海邊大馬路的電單車停泊區,物色一部他人的電單車,把該張1,000元現金放到其儲物箱內。他最終承認犯案,被治安警控告詐騙罪移送檢察院處理。(編輯:梁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