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環疊石塘山興建百米高樓爭議持續,聚賢同心協會昨日表示,項目位處《路環村規劃》之內,僅可興建兩、三層的村屋,但在2012年發出的街線圖卻變成了沒有限高的「白區」,並容許興建100米的樓宇。惟相關官員一直未有交代有關「城市規劃」更改程序的理據。協會表示,上周已將相關資料提交廉政公署,要求開展合法性調查研究。
聚賢同心協會昨日表示,上周已往廉政公署舉報疊石塘山超高樓項目違規,要求徹查。(鄭健勳攝)
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李靜儀表示,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2007年公布的《澳門城市規劃總覽及各分區規劃條例簡介》,疊石塘山項目位置原屬路環村規劃的一部分,僅可興建兩、三層的村屋,限高由5.7米至11.6米不等。
突獲放高,理據不明
但當2009年政府再公布《路環舊市區詳細建設規劃》時,已沒有將上述項目納入,亦沒有公布何時將該區域變成沒有規劃和高度限制的「白區」,質疑有關項目突然獲批放高,不符合當局公開資料的規定。
李靜儀又指,今年4月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上,她展示土地工務運輸局網站刊載的分區規劃簡介,指出疊石塘山腳項目位於路環村分區規劃內。惟當時的工務局副局長劉振滄表示,網站上載的簡介圖,並非審批當時的法定規例。
政府自打嘴巴
李靜儀昨日反駁稱,工務局曾在2014年回應議員口頭質詢時指出:《澳門城市規劃總覽及各分區規劃條例簡介》內部指引於2007年完成制訂,2009年正式公布及上載到城規資訊網,當中清晰載有本澳各區規劃情況,包括俗稱的「白區」,以及相關應用建築條例等。
換言之,政府一方面於2009年,沒有合理解釋就把疊石塘山剔出限高區域,但同時又於2009年,上載2007年公布的規劃版本,自相矛盾之餘,更讓人懷疑,是否有人繞過合法程序,私自把疊石塘山剔出限高範圍?
上周已向廉署舉報
由於事件不排除涉及利益輸送,李靜儀表示,協會上周已將相關資料提交廉政公署,要求開展合法性調查研究,徹查官員在處理城規變動過程中的程序是否合法;同時促請工務部門,盡快解釋城規變動的原因和理據。
對於要求廉署介入調查疊石塘山事件,澳門生態學會會長何偉添認為是好事,但又質疑為何不把嚤囉園項目通報廉署,要求調查?何偉添又指,即使沒有限高的「白區」,亦要求發展商必須通過環境評估,經過城規會審議,認為有關理據充分後,才可獲批興建160米高建築物。
根據政府2007年公布的規劃,疊石塘山不符合興建超高樓宇項目。(論盡媒體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