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公布政府與澳門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分司及澳門新福利公共汽車有限公司簽署的公證合同。兩巴新合同採用定額支付財政援助模式,以去(2019)年最高峰客量的10.4億元援助費用作參考計算,新合同將財援約10.1億元,設「封頂」機制,金額可減不可加。另外兩間巴士公司須支付相當於稅前利潤10%作為回報。新合同將於2026年12月31日屆滿。
兩巴新合同的財政援助金額主要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資助長者、殘疾人士和學生票價的社會負擔,當局每年向兩間巴士公司支付合共澳門幣三億多元,具體金額按照實際使用電子卡乘車的長者、殘疾人士和學生數量計算。而去年約有500萬人次長者、學生、殘疾人士搭巴士,有關財援約三億多元。第二部分為確保巴士服務質量的財政援助,合同首三年期間,當局每年向兩間巴士公司合共支付澳門幣六億多元。
財援金額是以2019年最高峰客量的10.4億元援助費用作參考計算,採用「封頂」形式,金額可減不可加。兩巴需自負盈虧,在商業模式上平衡服務與財政收入。合同生效36個月後,巴士公司可提出一次申請調整此部分財政援助,政府會視乎其所提理據作綜合評估。
新合同中,有關巴士服務的評鑑制度,會引入「尖峰時段每班次的平均乘車人次」指標,以及整體營運服務評鑑指標,其中指標中乘客滿意度部分,會由原來10%增至40%,加強公眾參與。處罰機制方面,「尖峰時段」指標會分為四級,並獨立評級,若被評為第二級別,財援每月金額減少15%;屬第三級減少30%;屬第四級別則減少45%。另外按所出現致命交通事故中每一死者人數,會科處澳門幣50萬元罰款。(編輯:梁雄業)
兩巴新合同將助援約10.1億元,設「封頂」機制,金額可減不可加。(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