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警日前接獲中區某學校通報,指該校一名女學生在學校洗手間如廁期間遭一名男子偷拍,司警接報後迅速展開調查,拘捕一名涉案男子。涉案男子報稱為補習社負責人,並曾有性侵兒童前科。
教青局教育廳廳長黃嘉祺昨(22)日致電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回應有關事件。他表示,教青局在翻查補習社資料後,未發現嫌疑人在補習社登記中擔當任何角色。他指出,在申請開辦補習社時,申請人、教學輔助人員及協調員等均須要提交刑事紀錄證明,而是次案件中的嫌疑人曾有性侵前科,根本不能作為補習社持牌登記者。
黃嘉祺表示,當局在翻查補習社資料後,未發現嫌疑人在補習社登記中擔當任何角色。(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