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女子欲向他人追債不果,反被對方指責在公眾場合追債令其「無面」,心生不忿夥同數人將內地女禁錮。
被害人為內地居民,女性,40餘歲,無業。嫌犯亦為一名內地女子,姓歐,40餘歲,無業。
在去年11月16日,司警接獲一名男子報案,表示他的妻子遭人禁錮,勒索港幣五萬元,司警接手調查。
案情指,去年11月15日,被害人在中區某賭場結識嫌犯,相識幾天後被害人向嫌犯借錢,在不用利息的前提下借出港幣四萬元。之後在11月16日,被害人在賭場再遇嫌犯並向她追債,嫌犯卻指被害人在公開地方向他追債是對她「不尊重」,令她「無面」,故即聯同多名人士捉拿被害人,並將她帶到本澳某住宅單位禁錮,勒索五萬元。
同日晚上九時,被害人丈夫表示籌錢成功,要求見面交人,期間被害人成功逃脫。
在本月16日,嫌犯在關閘入境時被警方截獲,她否認控罪。嫌犯被控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已被移送檢察院處理。(編輯:梁雄業)
司警發言人張錦輝(左)發布案情。(梁雄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