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高度關注性侵未成年人

依法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
17/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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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

一名本地男子及一名男外僱,涉嫌性侵害未成年人被移送檢察院偵辦。檢察院昨日發出新聞稿,表示高度關注侵害未成年人的性犯罪案件,將依法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社會的重要責任,呼籲倘發現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任何不法活動,及時向警方或檢察院檢舉,以合力打擊相關犯罪並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首宗案件中,一名女童於本月初在休憩區玩耍時,涉案本地男子突然拉開褲鏈對女童展露下體,女童受驚並隨即由獲知情況的家人報警。經調查,警方揭發嫌犯過往曾因性裸露行為被法院定罪及處罰。

鑑於嫌犯再次涉及性犯罪且涉嫌侵害未成年人利益,檢察院對案件加快偵查工作,並依據《刑法典》規定,以「對兒童的性侵犯」罪對嫌犯提出控訴,並將適時移交初級法院排期審理,一旦罪成,行為人可被科處至三年徒刑,且可依照法定情節加重處罰。嫌犯被採取定期報到及禁止接觸被害人等系列強制措施。

外僱撫摸男童下體可囚八年

另一案件中,一名男外僱涉嫌以贈送網絡虛擬遊戲道具及紅包為誘餌,誘騙多名男童拍攝下體照片後發送給該外僱,更涉嫌於誘騙某一受害男童在氹仔某公園玩電子遊戲期間,撫摸該男童腹部及下體;事後,男童告知家人並揭發相關性侵事件。

調查期間,警方發現嫌犯的電子設備之內存有大量男童下體的照片及視頻。經初步調查,檢察院以觸犯《刑法典》第166條及第170-A 條規定及處罰的「對兒童的性侵犯」及「與未成年人有關的色情物品」罪對嫌犯立案偵辦,相關罪行可視情節分別判處最高至八年徒刑。嫌犯已被依法採取禁止接觸被害人等系列強制措施,檢察院將對案件繼續展開進一步偵查措施。

本澳早前發生兩宗侵害兒童性犯罪案,檢察院對此表示高度關注,籲市民遇不法行為應立即檢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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