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表示,特區政府第二輪經援措施中,大幅增加帶津培訓名額。(資料圖片)
勞工局表示,今年1至7月共開立一宗涉及一名本地僱員有關無薪假勞資糾紛投訴個案,經調查後投訴理由不成立。同期當局收到四間企業的無薪假通知,涉及 144人次僱員。
勞工局回覆議員蘇嘉豪書面質詢時表示,勞資雙方對安排無薪假必須事先協商,不過勞工法並無規定僱主向當局申報無薪假的情況,但倘若僱主因雙方未能就無薪假達成協議而解僱僱員,屬不合理解僱,僱主需依法向僱員支付解僱賠償。
勞工局又稱,特區政府第二輪經援措施中,大幅增加帶津培訓名額,並擴展至本地在職人士,讓工作有所減少或處於無薪假的僱員可以參與。(編輯:陳詠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