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法律制度及施行細則今(15日) 起同步生效。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在網站表示,保安當局正著手建立或完善各種執行機制,爭取早日實現由政府主導、社會各界協同參與的新型民防模式,促進民防工作達至更佳社會效果,為市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提供更高效保障。
民防法律制度主要確立民防是政府、公私營實體和居民在內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按公共突發事件風險的特點和嚴重程度分類分級、提升聯合行動指揮級別,以及引入多項新的例外措施,包括強制撤離、關閉指定邊檢站,行政長官亦有權中止已獲當局許可或批給的公眾活動,如大型娛樂活動或博彩活動等。(編輯:陳詠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