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要加強宣傳和執法,從源頭減少流浪動物的存在。(吳泳欣攝)
市政署早前表示,長期餵飼流浪動物有可能違反《動物保護法》。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今(11)日表示,他對此法律觀點有所保留,會要求市政署作進一步研究。
但張永春指上述問題不是重點,重點是要加強宣傳和執法,從源頭減少流浪動物的存在。
被問到市政署現時對無人領養的流浪動物採取人道毀滅方式是否與動物保護背道而馳,張永春僅表示現時市政署對流浪動物處理是有法律依據。
至於本澳幾時有條件推行TNR(以人道方式管理和減少流浪犬和流浪貓數量的方法)計劃,張永春則表示政府的動保理念和市民一致,但指澳門地方小,受現實條件限制,不容易處理放回流浪動物事宜,認為推行TNR未必解決問題。他強調現時政府還是極需要民間力量協助,從源頭減少流浪動物數目。(編輯:吳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