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上月31日接報在西望洋斜坡僻靜處發現41箱爆竹,經調查後發現案件與上月21日在路環黑沙水庫山坡不法棄置爆竹案的被捕男子有關,兩宗案件合共94箱裝有4,872萬頭爆竹。
被捕嫌犯為一名本澳關姓男子,供稱部分爆竹因於今年農曆新年期間賣剩而棄置,然而棄於西望洋斜坡的爆竹則是受一名馮姓的廟宇負責人委託處理,兩人觸犯「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罪,已送交檢察院處理。
第一名嫌犯姓關,20多歲,澳門居民,報稱售貨員;第二名嫌犯姓馮,60多歲,澳門居民,報稱是廟宇負責人。
治安警昨日表示,在上月28日拘捕關姓男子,涉嫌與上月21日在路環黑沙水庫山坡不法棄置爆竹案有關。關男供稱,該約53箱爆竹是於去年12月經由內地偷運來澳,並於今年農曆新年期間出售,後來賣剩的53箱則在上月21日與一名友人一同棄置在黑沙水庫的巴士站,被人發現而揭發事件。
警方進一步調查後發現,關男亦與上月31在西望洋斜坡發現41箱爆竹案件有關。關男供稱,是受馮男委託處理廟宇的祭品及爆竹,於是警方在前(8)日拘捕馮姓男子,他承認曾著關男清理爆竹等廟宇祭品,但關男怎樣處理他並不知情。同時,警方正追緝另一名在逃涉案者。
治安警察局再次呼籲,公眾以任何形式持有或不法處理具爆炸性物質均可能觸犯刑法典,為免危害自身及公眾安全,切勿藏有任何危險物品。同時呼籲公眾、各商業場所負責人,切勿非法進口任何可爆竹及煙花等或可引致燃爆效果之危險物品,違法者將會承擔相應之法律後果,切勿以身試法。
上月21日路環黑沙水庫山坡被發現不法棄置的53箱爆竹。(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