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動物後續跟進照顧難

市署:現不具條件推絕育放回
09/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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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署:現不具條件推絕育放回

澳門街頭的流浪貓狗問題一直備受關注,這些走失或者被遺棄的動物,在一些隱蔽處生活覓食,若任其繁殖可能衍生公共衛生隱患甚至傷人風險。此前動保團體提倡當局開展「捕捉、絕育、放回」(TNR)計劃方案,以控制流浪動物數量增長,市政署日前回覆議員蘇嘉豪書面質詢時表示,考慮到流浪動物絕育後難以跟進照顧,仍然面臨安全問題,因此現階段並不具備條件推行TNR計劃。

市政署資料顯示,去年共有 148 隻貓狗被人道毀滅,今年 1 至 8 月份數字為 85 隻。 (市政署網頁圖片)

愛護動物協會執行委員會主席 Zoe 希望市政署提供協助,由協會進行後續工作,相信可在兩年內為所有雌性流浪貓狗進行絕育。 (資料圖片)

市政署指出,餵飼流浪動物容易造成環境衛生問題,且有可能違反《 動物保護法 》。 (受訪者提供圖片)

議員蘇嘉豪在書面質詢中指出,動保團體早前已提交TNR試點計劃方案,詢問市政署將於何時合作開展計劃,透過官民持續舉辦專業培訓,由官方認可團體及個人義工做好合法乾淨餵食、追蹤衛生健康等後續管理工作,從源頭管控流浪動物繁殖量。

現階段未有條件推行TNR

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義在回覆中指出,現時不少市民長期餵飼流浪動物,且未有遵循「乾淨餵食」及「生態敏感區不得餵食」等原則,造成動物聚集及環境衛生問題,甚至阻撓市政署人員依法捕捉流浪動物,衍生公共衛生隱患。

此外,長期餵飼流浪動物與放養動物行為在本質上並無差異,相關餵飼人士不排除會被界定為動物飼主,有違反《動物保護法》之嫌,可能被視為違反飼主義務、構成遺棄動物等違法行為。

市政署續稱,考慮到流浪動物絕育放養後難以召回後續跟進照顧,動物仍需面臨饑餓、受傷、染病和無處容身等安全問題,難以有效保障動物福利,同時會對周邊社區居民和自然生態構成負面影響,因此現階段不具備條件推行TNR計劃。

愛協:若有資源兩年可控制繁殖

現時市政署採取「捕捉、領回」和「捕捉、絕育、開放領養」模式,由2019年起共有約70%流浪動物最終被領回或被領養。澳門愛護動物協會執行委員會主席Zoe接受本報訪問指出,上述流浪動物中大部分都是由動物保護團體領養,現時協會下屬「貓樂園」約有300隻貓、數百犬隻,收容空間已達上限。對於市政署表示流浪動物絕育難以進行後續照顧,Zoe指出狗隻從絕育手術起計算七至十日可康復至正常狀態,屆時由獸醫診治後即可放回;而狗隻被市政署捕捉後,同樣需等待七天時間讓居民領養,質疑市政署為何不利用時間進行絕育,「非要人道毀滅不可」?

根據市政署的顯示,去年共有148隻貓狗被人道毀滅,而今年1至8月已有85隻貓狗被人道毀滅。Zoe期望市政署可提供更多資源,由協會進行流浪動物絕育後續工作,相信可在兩年內捕捉所有雌性貓狗並進行手術,控制繁殖問題。她又坦言若果連餵養動物亦屬違法,會進一步逼使流浪貓狗走上絕路,望市政署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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