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020號法律《民防法律制度》將於下周二(15日)起正式生效,民防架構於上周五在北安出入境事務廳大樓舉行《民防法律制度》講解會。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民防聯合行動指揮官、警察總局局長梁文昌,海關關長黃文忠,以及各民防架構成員實體代表等出席。
黃少澤司長致辭時表示,《民防法律制度》及其配套行政法規即將實施,新的民防法制革新了民防行動的領導及指揮體制,也明確了各民防架構成員實體在突發公共事件中的角色和責任,因此,民防體系的成員都有責任按照新法的要求,逐步落實各項法定工作,做好必要的合作和協調,不斷強化應急管理的能力,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及維護公共秩序。
新民防法律更嚴格
由於新民防法律與現行民防法令在內容方面有很多不同,規定也較民防法令嚴格,因此及早了解新法內容,有助民防架構各成員實體熟悉新的民防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從而根據自身權責開展工作,與其他架構成員實體配合落實政府的民防政策方針,促進本澳預防和應對災害事故的成效的提升。
新的突發公共事件將以「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公共衛生事件」及「社會安全事件」取代現時的「嚴重意外」、「災禍」及「災難」的分類,狀態分級亦由原來三級制改為五級制;還有各類義務和責任、志願協防制度、相關刑事制度,以及民防活動中的資源動用及管理規則等。
《 民防法律制度 》將於下周二生效,30 個民防架構成員實體代表出席講解會。(警察總局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