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日修訂為明年10月1日

​《醫療人員專業制度》法案細則性通過
04/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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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人員專業制度》法案細則性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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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人員專業制度》法案細則性通過

歐陽瑜強調,不被納入本法案的醫療人員,不代表其醫療治療手段不具醫學價值。(李浩遠攝)

梁佩珊表示,現階段不適合將運動醫學人員納入此註冊制度。(李浩遠攝)

立法會細則性通過《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法案,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為了讓行政當局和受規範對象有足夠時間準備,以及更準確表述生效日期,建議由2021年7月1日起生效修訂為2021年10月1日起生效,建議最終獲得通過。

歐陽瑜強調,不被納入本法案的醫療人員,不代表其醫療治療手段不具醫學價值。納入本法案的15類醫療人員,主要考慮到其醫療風險。至於醫療風險低和執業人數少、醫療風險低和執業人數多的類別,政府認為未具備納入註冊制度的迫切性。同時,政府參考了鄰近地區和其他醫療先進的國家的分類後而作出分類。

運動醫學人員方面,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負責人梁佩珊表示,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做法,有些職位如「運動傷害防護員」和「運動治療師」,與運動醫學沒有專業的對稱,暫時未形成統一的要求及標準,現階段不適合納入此註冊制度,日後會隨著社會發展進行調整。

有關醫療專業委員會,歐陽瑜表示,該委員會是政府的行政機關,不是諮詢組織,具有決策權限。政府會聽取各方意見,特別是其專業能力,推選15類人員的代表。她亦強調委員會的專業性,她稱「委員會成員必須為醫療人員,所以我都無資格入委員會。」梁佩珊補充,委員會代表需要參加專業考試和實習安排,因此無考慮對公、私型人員的比例設限。(編輯:梁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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