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近日拘捕一名70歲本澳老翁,疑他涉嫌在公園向一名女童展露下體。治安警接報後將老翁拘捕,揭發原來老翁曾在過去有兩次暴露行為被捕及警告。
疑犯為一名70歲老翁,報稱無業。案情指出,於9月1 日下午約4時許,一名女童在蘭花前地休憩區玩耍期間,疑犯突然走到女童面前,並對她展露自己的性器官;女童當下受驚,並將事件告之在場的母親,母親聞悉後打算尋找疑犯,但疑犯已失去蹤影;女童母親隨後報案求助。
治安警接報後翻查附近的閉路電視,發現疑犯在事發後駕駛重型電單車離開,其後警方根據車牌訊息成功到疑犯所住的單位尋獲對方。疑犯被截獲後承認犯案,指自己因與妻子吵架後感到不忿,故走到公園向女童「露鳥」發洩。
其後警員發現,疑犯曾在2010年7月10日及2016年10月22日同樣犯下暴露行為;2010年事件中,警員給予警告,但2016年之暴露事件則現時仍在法院排期審訊,當時疑犯向一名本澳男子「露鳥」。疑犯現時被治安警以「對兒童之性侵犯罪」送交檢察院偵辦,並告之日後等待檢察院傳召。(編輯:陳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