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今就保安部隊附帶報酬法案進行討及簽署法案意見書。(陳宇東攝)
何潤生指委員會認同當局以平均計算方式符合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工作特殊性,是較以往科學及合理。(陳宇東攝)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今(4)日上午就《修改第8/2012號法律〈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附帶報酬〉法案》展開討並簽署法案意見書。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委員會認同當局以平均計算方式符合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工作特殊性,是較以往科學及合理;他又引述政府代表指,當局有完善的考勤系統監管有關人員是否符合規定。法案又新增條文釐清工作日定義,建議除了星期六、日、公眾假期及補假外,其他均視為工作日。
法案中修訂司法警察局刑偵人員、海關關員、獄警人員、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人員,以當月工作總時數除以當月工作日日數,再乘以每周五個工作日,若得出平均每周工作時數超過44小時,且每周工作時數的計算結果符合保安部隊及部門的工作特性,相關人員便符合條件收取增補性報酬。而現行增補性報酬相當於公務員100薪俸點,經修改後建議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委員會認同當局解釋,由行政長官因應本澳財政和經濟情況變化適時調整金額更為符合現實需要。法案將排期送立法會大會進行審議,並建議頒布後翌月首日生效。 (編輯:陳宇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