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於2019年加速推行垃圾分類制度,北京、廣州、深圳等46個城市先行試點;去年7月,上海率先正式實施「史上最嚴」的垃圾條例。(資料圖片)
廣東深圳由今(1)日起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人士,將被罰款50元(人民幣,下同),情節嚴重的罰款200元。
深圳將開展垃圾分類執法檢查,9月為警示期,10月起,對不開展垃圾分類等行為正式開罰。若受罰的市民沒有嚴重情節,可以通過參加生活垃圾分類培訓、宣傳服務或者現場督導等活動代替罰款。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副局長楊雷表示,無論是可回收物品、廚餘垃圾、有害垃圾還是其他垃圾,都涉及從前端的分類投放,中端的分類收運,到末端分類處理,只有打通一條龍服務,垃圾分類才有成效。他認為,目前的弱點在於廚餘垃圾的分類管理,其中包括家庭餐廚垃圾和集貿市場蔬果垃圾,未來的重點在於將前端分類更細緻化,後端處理設施更專業化。
內地於2019年加速推行垃圾分類制度,北京、廣州、深圳等46個城市先行試點,預計今年底建成垃圾分類處理系統。早於去年7月,上海率先正式實施「史上最嚴」的垃圾條例,這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該市生活垃圾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乾垃圾、濕垃圾」四大種類;個人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罰款200元,單位混合投放或混合運輸,最高可罰5萬元。(編輯:麥敏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