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將於明年(2021年)1月17日起實施。(政府圖片)
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在建築廢料堆填區傾卸各種廢料的費用,其中泥土、沙石、混凝土等已妥善分類可用作填料的惰性拆建物料每公噸 70元;特別或其他拆建物料一律為每公噸 200元,包括開挖物料、瀝青、玻璃纖維,以及可燃廢料、化學廢料及可回收再用物料。
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將於明年(2021年)1月17日起實施,進入建築廢料堆填區傾卸廢料,需事先取得環保局的許可,若隨處棄置建築廢料,罰款 5萬至 20萬元;少於 0.2立方米按公共地方總規章處罰,罰款 600元至 1萬元。(編輯:洪偉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