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大馬路萬德新邨門口花槽本月5日被人發現一個白色袋裝有1,244粒子彈。治安警調查後今日拘捕一名本澳60多歲陳姓男子,他承認於1990年將裝有1,244粒子彈的袋放在上址單位,到近日因單位裝修後再重新發現子彈後將其棄於附近花槽,由於男子無合法處理遺留子彈,涉觸及禁用武器罪。
治安警稱,一名本澳女子昨日亦向警方交出100發手槍子彈,女子聲稱子彈是丈夫生前擁有並放在家中,因聽到警方呼籲後便立即交予警方處理。治安警再次呼籲,如果仍存有過時或陳舊彈藥,可直接交由情報廳槍械暨彈藥科協助處理,否則可能會觸犯相關的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