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28)早完成《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制度》審議,並簽署意見書,將交大會作細則性討論及表決。一常會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有關法案包括涉及增設法政範疇的特別職程;現職和將入職人員培訓等方面作不同規定,如投考職員資格要求、入職培訓及獲取豁免公布法例等;以及調整現有刑事偵查員職程進級培訓。
何潤生指,有關豁免公布司警人員職級方面,內容增加了客觀標準及具體規定,行政長官可豁免公布刑事偵查實習員和法政高級技術員實習員等培訓和任用,以確保工作安全性問題。同時,原本法案亦考慮納入增補性報酬內容,但經討論後認為需要統一規範,因此將在修改《保安部隊和保安部門附帶報酬》法案中作出規定。
另外,因考慮法政高級技術員和法政技術員在刑事犯罪偵查工作中協助角色之重要性,同時容易出現人員流失問題,而相關人員過往是屬一般職程,因此委員會亦認為適宜以特別職程來規範其權利及義務。另就刑事偵查員職程修訂方面,當中包括會增設督察長和刑事偵查主任職級,主要是考慮到刑事偵查員晉升至副督察人數比例較低,原因在於相關職程與一般職程整體配置規定不一,有嚴格職位數目限制,因此希望透過增設職級解決晉升困難情況。同時,增設督察長亦可使司法警察局之刑事偵查員職程與保安範疇其他部門相類似職程的薪俸點一致。而法案亦提高了晉級學歷要求,從而根據情況調整人員薪俸點。(編輯:馬曉珠)
一常簽署《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制度》意見書,其後將交大會作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馬曉珠攝)